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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05/05/07

內  容  索  引:

◎Q:甲公司因進口原料而向銀行借入外幣借款,約定於一年之期限以該外幣之幣別償還此借款。對於借款日與還款日之間匯率變動,甲公司之會計處理為若該筆外幣借款之帳載借款日與還款結匯日屬同一會計年度者,則其兌換差額作為原料之加減項;若其帳載借款日與還款結匯日屬不同會計年度者,則此兌換差額以兌換損益科目列入當期損益。請問兌換差額是否因其帳載借款日與還款結匯日係屬同一會計年度與否,而有不同之會計處理?

◎Q:一、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處理時,若乙公司現金增資且甲公司放棄認購,致使原持股比例降低,甲公司於乙公司增資前後取得之股權淨值差額應如何處理? 二、投資公司原有長期股權投資之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異數,是否因持股比例下降,而須比例減少並認列投資損失? 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44段規定:「如減少長期投資時,則應按減少比例調整減少未攤銷餘額,並以新餘額按剩餘之年限繼續攤銷。」其中「減少長期投資」一語係單指處分長期投資而言,亦或包括原投資公司放棄現金增資,而致股權比例減少亦包括在內?

◎Q:一、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當被投資公司現金增資,而投資公司非按持股比例認購時,新增股權淨值如何計算? 二、被投資公司因上述原因而發生之新增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增減金額,應調整資本公積或分年攤提?

◎Q:一、被投資公司新增股權淨值如何計算? 二、被投資公司新增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增減金額,應調整資本公積或分年攤提?

◎Q:一、家電業部分產品(如冷氣機)因氣候等因素造成之大量退貨,是否為行業特性?銷貨收入認列時點為何? 二、家電業因經銷商銷售不佳、資金短絀,予以延長票期至次年兌現,則該部分銷貨收入得否認列?

精  采  內  容:

◎Q:甲公司因進口原料而向銀行借入外幣借款,約定於一年之期限以該外幣之幣別償還此借款。對於借款日與還款日之間匯率變動,甲公司之會計處理為若該筆外幣借款之帳載借款日與還款結匯日屬同一會計年度者,則其兌換差額作為原料之加減項;若其帳載借款日與還款結匯日屬不同會計年度者,則此兌換差額以兌換損益科目列入當期損益。請問兌換差額是否因其帳載借款日與還款結匯日係屬同一會計年度與否,而有不同之會計處理?

A:甲公司銀行借款之外幣,若交易日(帳載借款日)與結清日(還款結匯日)屬同會計年度者,則兌換差額應以「兌換損益」科目列入當期損益。若交易日與結清日非屬同一年度者,則交易日與資產負債表日間之兌換差額,應以「兌換損益」科目列入該期損益,而資產負債表日至結清日間之兌換差額,亦應以「兌換損益」科目列入結清年度之損益。故不論屬同一年度與否皆應以「兌換損益」科目處理,並無將兌換差額作為原料加減項之適用。
(資料來源:20050507 會計人電子報)

◎Q:一、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處理時,若乙公司現金增資且甲公司放棄認購,致使原持股比例降低,甲公司於乙公司增資前後取得之股權淨值差額應如何處理? 二、投資公司原有長期股權投資之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異數,是否因持股比例下降,而須比例減少並認列投資損失? 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44段規定:「如減少長期投資時,則應按減少比例調整減少未攤銷餘額,並以新餘額按剩餘之年限繼續攤銷。」其中「減少長期投資」一語係單指處分長期投資而言,亦或包括原投資公司放棄現金增資,而致股權比例減少亦包括在內?

A:一、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處理時,若被投資公司現金增資且投資公司放棄認購,致使原持股比例降低時,應依被投資公司增資前後之持股比例,計算投資公司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前述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帳上由長期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不足時,其差額應借記「保留盈餘」。

二、投資公司原有長期股權投資之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異數,不需因投資公司持股比例降低而依其降低比例承認投資損益,其原有之未攤銷餘額仍應依其剩餘攤銷年限繼續攤提。

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44段之規定,係指處分長期投資而言,並不適用於上述因被投資公司現金增資致使投資公司持股比例降低之情形。
(資料來源:20050507 會計人電子報)

◎Q:一、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當被投資公司現金增資,而投資公司非按持股比例認購時,新增股權淨值如何計算? 二、被投資公司因上述原因而發生之新增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增減金額,應調整資本公積或分年攤提?

A:依據本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50段之規定,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若因被投資公司現金增資,致使投資公司原持股比例改變時,應依被投資公司增資前後之股東權益及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增資前後之持股比例,計算投資公司取得股權淨值之增減金額。

如並未認購新股,則就上述股權淨值增減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如有認購新股,則以本次投資成本與上述股權淨值增減金額之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前述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帳上由長期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不足時,其差額應借記「保留盈餘」。
(資料來源:20050507 會計人電子報)

◎Q:一、被投資公司新增股權淨值如何計算? 二、被投資公司新增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增減金額,應調整資本公積或分年攤提?

A:依據本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第50段之規定,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若因被投資公司現金增資,致使投資公司原持股比例改變時,應依被投資公司增資前後之股東權益及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增資前後之持股比例,計算投資公司取得股權淨值之增減金額。

如並未認購新股,則就上述股權淨值增減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如有認購新股,則以本次投資成本與上述股權淨值增減金額之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即上述之方法二)。前述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帳上由長期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不足時,其差額應借記「保留盈餘」。
(資料來源:20050507 會計人電子報)

◎Q:一、家電業部分產品(如冷氣機)因氣候等因素造成之大量退貨,是否為行業特性?銷貨收入認列時點為何? 二、家電業因經銷商銷售不佳、資金短絀,予以延長票期至次年兌現,則該部分銷貨收入得否認列?

A:一、賣方在契約中或在商業實務上,允許買方(經銷商)於未來期間內退貨或換貨,或抵償它項貨款時,為附退貨權之銷貨。此種銷貨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賣方始得於銷售時認列銷貨收入:

1.銷貨之價格在銷售時相當固定。

2.買方支付價款之義務不因產品遭竊、毀損或滅失而改變。

3.買方與賣方是兩個真正之經濟個體。(亦即買方不是由賣方所創造出來的紙上(空頭)公司,故意用來做虛偽的銷貨安排,於下年度再度全部退貨。)

4.賣方無重大義務以協助買方推銷產品。

5.未來退貨金額能合理估計。

如果完全符合上列條件,賣方可在銷貨時認列銷貨收入,並預提備抵銷貨退回。惟如未提列備抵銷貨退回不重大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者,則免提列備抵銷貨退回。如有任何一項條件未符合,則不得當銷貨處理,而應該當寄銷處理,宜到退貨期限已過,或上述條件全部符合(以較早者為準),才列為銷貨收入。

買方若只能在保證期限內退回瑕疵品,非屬附退貨權之銷貨。相同種類、品質及價格貨品之換貨(例如更換不同顏色之產品)不視為附退貨權之銷貨退回。

二、未到期之票據再延期,不影響銷貨收入之認列,但應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應收款項收回之可能性,提列適當之備抵壞帳。
(資料來源:20050507 會計人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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