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之淨退休金成本為負數時之會計處理。 Q:企業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時,所精算之淨退休金成本若為負數,應如何處理?
A:企業精算所得淨退休金成本為負數時,淨退休金成本貸方餘額應依其性質做為產品成本或銷管費用(薪資)之減少。其借方科目為「預付退休金」,列於資產負債表之資產科目項下。預付退休金應與原帳列應計退休金負債或預付退休金合併,以淨額表達。 (資料來源:20071122 會計人電子報221) ◎關係人間代收代付金額是否包括於關係人應揭露之事項中。 Q:關係人間代收代付金額是否應於財務報表中揭露為關係人交易?
A:依據財務會計準財公報第六號「關係人交易之揭露」第4段之規定,企業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其與關係人間重大交易事項;故關係人間之代收代付,若金額重大,則均應列為關係人交易並予適當揭露。 (資料來源:20071122 會計人電子報221) ◎共同基金受益憑證之會計處理。 Q:公司購入共同基金(受益憑證)而意圖長期持有,其會計處理為何?
A:公司購入意圖長期持有之共同基金(受益憑證)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公平價值變動造成之利益或損失,應認列為業主權益之調整項目。其流動性之分類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第70及71段之規定,僅在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時,方應列為流動資產,否則應列為非流動資產。 (資料來源:20071122 會計人電子報221) ◎變更用地依法捐贈土地之會計處理。 Q: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商建築用地時,依規定捐贈給政府之土地應於何時入帳?又該如何入帳?
A:該變更用地依法捐贈予政府之土地,於捐贈土地移轉過戶登記時,其成本應由捐贈後可供使用土地分攤,不認列處分損益。 (資料來源:20071122 會計人電子報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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