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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20/10/18

內  容  索  引:

◎問:共同控制下之子公司合併另一非100%持有之子公司之財務報表處理疑義

精  采  內  容:

◎問:共同控制下之子公司合併另一非100%持有之子公司之財務報表處理疑義

Q:
B、C公司皆屬A公司之子公司(如圖一),B公司於合併基準日發行新股50元換入C公司股本50元(換股比例1:1)進行合併,合併後C公司並未消滅,B公司持有C公司70%之股權。
圖一<合併前>
A 公司→B 公司
   →C 公司(持股70%具控制)

圖二<合併後>
A 公司→B 公司(持股80%具控制)→C 公司具控制(持股 70%)

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下,A公司與B公司是否須追溯重編以前年度之財務報表?

Ans:
一、B公司及C公司係共同控制下之個體,故該合併之性質為組織重組。由於經濟實質上C公司係於B公司延續,故就A公司而言,實質上編製報表主體並未變動,故無須追溯重編前期財務報表,惟須於附註揭露說明此一事實。B公司發行新股併購C公司,係屬組織重組,應視為自始即合併,故B公司編製合併年度之比較財務報表時,應追溯重編前期財務報表。
二、B公司於合併基準日認列對C公司之投資時,應按該日A公司對C公司帳上應有之投資帳面金額為基礎認列。
三、B公司追溯重編比較期間財務報表時,對A公司原持有C公司之股權,應視為C公司成為A公司之子公司時即由B公司所持有。B公司追溯重編比較資產負債表時,應將對C公司之投資與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依A公司原持有C公司之股權計算,本例為70%)分別列示於資產及權益項下,並將C公司之綜合損益中原屬A公司所享有之份額(本例為70%)計入比較綜合損益表中之本期綜合損益。
(資料來源:2020101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電子報第8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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