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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20/08/17

內  容  索  引:

◎問:期中發生稅率變動之會計處理疑義

精  采  內  容:

◎問:期中發生稅率變動之會計處理疑義

Q:企業編製期中財務報告時,期中發生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之會計處理為何?

Ans:
由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並未明定期中發生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之會計處理,基於企業對交易租稅後果之處理應與對該交易本身之會計處理相同之原則,於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
1.就認列於損益之外之交易:企業於發生稅率變動當期將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一次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2.就認列於損益之交易:
(1)若企業對年度平均有效稅率之估計選擇僅包含當期所得稅費用:
企業於發生稅率變動當期將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一次認列於損益。
(2)若企業對年度平均有效稅率之估計選擇以當年度所得稅費用總額為基礎(包含當期所得稅費用及遞延所得稅費用):
於發生稅率變動當期得選擇將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一次認列於損益;或稅率變動造成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變動之影響納入年度平均有效稅率之估計中,於期中期間逐期認列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
惟企業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第 13 段之規定,對於類似交易、其他事項或情況一致地選擇及適用會計政策,並應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該等交易之事實與影響,以及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資料來源:20200817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電子報第8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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