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19/07/15
◎問:董事會決議增資金額,於繳款截止日尚未繳足,是否可依實際繳款金額辦理增資?
答:依經濟部函文,公司需再召開一次董事會,修正發行新股股數,用實際已認繳金額辦理,訂定增資基準日,不用重發繳款書,參考函文如下: 按公司法第266條規定,公司辦理發行新股係屬董事會之職權,應明確訂明發行新股金額、股數等。倘公司發行新股認繳不足致無法於增資基準日完成者,亦得召開董事會決議修正發行新股數額及增資基準日,以實際已認購繳款之金額辦理,於法尚無不可。 (經濟部一0五、一、二八經商字第一0五0二00五二七0號函)(資料來源:20190715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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