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ia  Internation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櫃部

          今 日 新 聞 焦 點  日期: 2021/11/14

內  容  索  引:

◎問: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之會計處理疑義?

精  采  內  容:

◎問: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之會計處理疑義?

Q:
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下,企業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若非由企業本身之股票或其他權益工具之價格決定時,其會計處理為何?

Ans:
一、適用企業會計準則之企業,員工酬勞金額非由企業本身之股票或其他權益工具之價格決定時,其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無裁量權(例如依盈餘 8%提列):
員工酬勞金額若係依盈餘之固定比例提列者,企業應於員工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依所訂定之固定百分比,估計員工酬勞可能發放之金額,並認列為費用。
2.企業具裁量權(例如依盈餘之 2%至 10%提列):
企業於員工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必須依過去經驗就員工酬勞可能發放之金額為最適當之估計,並認列為費用。
二、若員工酬勞金額於次年度通過發布財務報表日後有變動,應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四號「會計政策、估計與錯誤」第十四條之規定,將該變動之影響於變動當期認列於損益。
三、有關董監酬勞金額之會計處理,應比照員工酬勞之規定處理。
(資料來源:20211114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電子報第922期)

 

回首頁